1、換熱設備中的冷卻器:用水或其他冷卻介質冷卻液體或氣體。用空氣冷卻或冷凝工藝介質的稱為空冷器;用低溫的致冷劑,如冷鹽水、氨、氟里昂等作為冷卻介質的稱為低溫冷卻器。
2、換熱器:在兩個不同工藝介質之間進行顯熱交換,即在冷流體被加熱的同時,熱流體被冷卻。
3、廢熱(或余熱)鍋爐: 凡是利用生產過程中的廢熱(或余熱)來產生蒸汽的設備統稱為廢熱鍋爐。
4、加熱器:用蒸汽或其他高溫載熱體來加熱工藝介質,以提高其溫度。若將蒸氣加熱到飽和溫度以上所用設備稱過熱器。
5、再沸器:用蒸汽或其它高溫介質將蒸餾塔底的物料加熱至沸騰,以提供蒸餾時所需的熱量。
6、蒸氣發生器: 用燃料油或氣的燃燒加熱生產蒸氣,如果被加熱汽化的是水,也叫蒸汽發生器,即鍋爐;如果被加熱的是其他液體物統稱為氣化器。
7、冷凝器:冷凝蒸氣,若蒸氣經過時僅冷凝其中一部分,則稱為部分冷凝器;如果全部冷凝為液體后又進-步冷卻為過冷的液體,則稱為冷凝冷卻器;如果通入的蒸氣溫度高于飽和溫度,則在冷凝之前,還經過一段冷卻階段,則稱為冷卻冷凝器。
換熱設備的用途分類
來源: 發布時間:2019-01-25 3218 次瀏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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